遼源市一基督徒十年連遭三次抓捕 共被勞教、判刑長達六年之久
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
吳明(化名),男,46歲,家住新疆烏魯木齊市,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8日晚上8時許,吳明吃過晚飯在家休息,社區人員帶二十多名警察(其中包括三四名手持衝鋒槍的特警)敲門後湧進屋,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四處亂翻。吳明的女兒被嚇得直哭,警察將吳明押到樓下的車裡,沒收他的一部手機和幾本信神書籍(未歸還),隨後將吳明和他不信神的妻子強行帶到派出所。
在該所,警察就信神之事審問吳明無果,於凌晨將其押送到看守所,辦完手續後直接帶到一祕密地方審訊。到了目的地,警察把吳明的手反綁在身後吊起來,使其只能腳尖著地,吳明的胳膊像被扯斷一樣疼痛難忍,汗水順著臉頰流下來。警察不停地逼問教會的事,並拿出基督徒的照片讓他指認,見其不回答,就狠勁抽打他的臉,吳明的臉立時腫起來,臉上火辣辣地疼。吳明被吊審一小時後,胳膊腫脹得像麵包一樣,銬齒深深嵌入肉中,手腕處呈瘀紫色。
警察先後兩次的刑訊皆無果。一個月後,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吳明有期徒刑三年,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警方才將其轉入監獄服刑。
2015年8月,吳明獲釋出獄。警察讓他每個月到派出所、社區報到,還常常將其傳喚至派出所盤問信神情況,他家周圍一直都有人在監視。
吳明的妻子於被抓後的第二天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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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方,女,時年3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名基督徒。近十年時間,常女士連遭到中共三次抓捕、判刑,累計刑期長達六年之久。 常女士因傳福音首次被抓捕、勞教 2003年4月26日,常方與基督徒趙敏在遼源市給一名宗派信徒傳福音時,被惡人舉報。遼源市某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聞訊趕到…
2012年12月15日下午1時許,家住吉林省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張輝(男,52歲 )、王力卓(女,50歲)夫妻二人在傳福音時,因惡人舉報,四五名警察驅車而至,將張輝夫婦強行抓捕並銬押到當地公安局分局。 當晚8時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五六名警察就信神事宜審訊王力卓。同時,五六名警察押…
2003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警方為貫徹執行中央取締宗教信仰的祕密紅頭文件,嚴厲打擊全能神教會,在興安盟轄區內嚴密控制並抓捕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興安盟某市警方一夜之間將本盟6名基督徒先後抓捕至當地公安局不同程度地非法判刑,並於同月30日將一基督徒妻子非法抓捕。 2003年6月1…
劉潔(化名),女,35歲,河南省項城市人,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上午10點左右,劉潔和幾名基督徒在貴州省某市傳福音,被五六個警察圍捕,警察給劉潔戴上手銬強行把她抬進警車,押送到當地公安局。 劉潔直接被帶到審訊室,一名警察審問劉潔個人信息,劉潔沒有正面回答。當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