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兩名基督徒被抓並判刑
2009年4月5日下午3點多,湖南省某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陳紅英(化名,女,42歲)與鄭勇(化名,男,46歲)正在街頭說話時,國保大隊的三名警察衝上前將二人抓捕,連同陳紅英的單車(單車包裡有一部手機、兩張光碟)一同押到公安局。
4月6日,警察針對個人信息及信神傳福音的事連續審訊陳紅英兩天,無果。第三天早上,警察恐嚇陳紅英:「今天我們到你住處看看,你再不配合,就判無期徒刑,讓你坐水牢。」隨後警察闖入陳紅英住處抄查,搜出5030元現金、CD機、信神書籍、光碟等物品(全部沒收),並令陳紅英用手指著搜到的東西拍照。
4月8日晚上,陳紅英和鄭勇被押到看守所後,獄警讓他們拿著寫有自己名字的牌子照相、量身高、稱體重。隨後,警察就信神之事對陳紅英審問,無果。
5月7日,警察將陳紅英轉押到看守所。期間,警察針對教會錢財的下落審訊陳紅英,並揚言:「中央下了文件,現在就要抓你們這些信全能神的人。」
2010年3月1日,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陳紅英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判處鄭勇四年有期徒刑。
2010年4月初,警察將陳紅英押送到監獄服刑。
2012年7月27日,陳紅英獲釋,臨走時,一獄警警告她說:「你出去後不要再信全能神了,若再信,下次抓到得判更重的刑。」
2013年,鄭勇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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