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抓 判刑三年

2018年08月25日

陳新(化名),女,時年40歲,浙江省衢州市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

2012年11月30日,陳新在當地某村傳福音時,因村幹部舉報,被警察抓捕至當地派出所審訊。警察盤問陳新個人身分信息及福音資料的來源,無果後,以「擾亂社會治安罪」拘留陳新14天,於12月14日早上將其釋放。

2012年12月20日上午9點,陳新在建德市一聚會所聚會,以派出所副所長為首的七八名警察突然闖入,其中四五名警察開始在屋內翻箱倒櫃地搜查,搜出若干份傳福音資料。隨後,警察給陳新戴上手銬,將其押至當地派出所。

下午2點左右,警察審訊陳新個人信息,無果。晚上8點左右,警察將陳新押至當地看守所,並指使同一監室的囚犯監視陳新一舉一動。

12月21日上午8點左右,副所長和兩名警察針對傳福音之事及信神書籍的來源等問題提審陳新,無果。

2013年1月25日,警察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正式逮捕陳新。26日,警察再次提審陳新,並誘騙她說:「如果事情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去了。」陳新拒不交代,並反駁道:「法律上不是說信仰自由嗎?」警察叫囂道:「信仰自由是對國外說的,在中國就是行不通。這是中央領導習近平親自指示的,你們不要出來傳福音。」

2月5日左右,警察利用陳新家人誘勸她出賣教會信息,陳新不從。關押期間,中共警察共提審陳新12次。

陳新被關押期間,警察多次到陳新老家搜查,拿著陳新的照片找了一些所謂的證人、證詞來定罪陳新。

2013年10月15日,陳新被開庭宣判。庭審期間,陳新想為自己辯護,可法官絲毫不予理睬。最終,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陳新有期徒刑三年,隨後被警察押至某女子監獄服刑。

2015年7月19日,陳新刑滿釋放。

事後,陳新回憶說在監獄中,因著怕受罰減分,精神時時高度緊繃,每天都在壓抑中度過,簡直就是地獄一樣的生活,原本身體十分健康現在卻多病在身,頸椎、腰椎、心臟都受到影響,在中國信神,如同腦袋別在褲腰袋上,隨時都有喪命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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