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督徒被法院判無罪釋放 卻又被警察無故勞教兩年
陸華(化名,男,46歲),家住河南省永城市,是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04年2月,陸華在雲南省傳福音時被當地警察強行抓捕,直接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給陸華戴上手銬腳鐐,並將其雙手銬在椅子上。警察輪班看守,七天七夜不讓其睡覺。陸華只要一合眼,就遭警察踹腳、砸頭。陸華在看守…
苗峰,女,時年41歲,家住吉林省長春市,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
2003年5月4日中午,苗峰和一基督徒在公主嶺市看望初信基督徒回家的途中,被警察抓捕。期間,警察搜走了傳福音書籍,並將二人強行抓到當地派出所審問。
到了派出所,所長拿著傳福音書籍咬牙切齒地審問苗峰:「這信神書籍是誰給你的?你都去過誰家?」苗峰沒有正面回答。一警察照著苗峰的左腳背猛勁跺一腳,疼得苗峰渾身直冒汗(腳背半年都沒好)。所長又用拳頭搥苗峰的前胸,踢她的小腿。兩名警察架著苗峰的胳膊,薅住她的頭髮往後拽,所長捋起袖子,惡狠狠地搧苗峰耳光,打得她耳朵嗡嗡直響,眼冒金星,什麼也看不見了,臉也麻木沒知覺。兩名警察一放開她,她便昏迷倒在地上。審訊無果。
5月6日早上8時許,警察將苗峰等四名基督徒押到公主嶺市拘留所,拘留15天。最後警察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判處苗峰勞動教養一年,因非典盛行只得在家監外執行。
2003年11月10日下午2時許,刑警大隊兩名警察由村裡的副書記帶著到苗峰家,喝問苗峰:「你還信不信神了?」又逼苗峰簽五書放棄信神。苗峰拒簽。他們以苗峰態度不好,將苗峰抓到公主嶺市拘留所,關押11天後,又押送到長春市一女子勞動教養所。
勞教期間,獄警給苗峰洗腦,苗峰因不按管教的要求寫思想彙報,又不簽五書,被隨意加期六個月,於2004年10月才被釋放。與苗峰同時被抓基督徒的情況不詳。
陸華(化名,男,46歲),家住河南省永城市,是全能神教會一名基督徒。 2004年2月,陸華在雲南省傳福音時被當地警察強行抓捕,直接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給陸華戴上手銬腳鐐,並將其雙手銬在椅子上。警察輪班看守,七天七夜不讓其睡覺。陸華只要一合眼,就遭警察踹腳、砸頭。陸華在看守…
2002年12月12日深夜11點30分,福建省福清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林魏(化名)夫婦正在睡夢中,突然被屋外的敲門聲吵醒,來人聲稱是計生辦的。林妻開門後,一群警察衝進屋裡,二話沒說就樓上樓下四處搜查,翻箱倒櫃約半小時,非法沒收了林魏的護照與手機,之後於午夜12點左右將林魏強行押…
2003年3月20日下午4時許,山西省運城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肖靜和沈淑敏傳福音時,被一宗派信徒舉報,兩名警察闖進福音對象家,沒出示任何證件,二話不說上前把肖靜和沈淑敏的包、自行車搶走,搜走信神書籍、傳福音資料,之後將二人銬在一起強行押往鎮派出所。 下午5點,警察又將兩名基督徒…
2004年10月16日下午4時許,基督徒遲珍(女,時年49歲,家住吉林省遼源市)因信全能神被惡人舉報,在送一名老年基督徒回家至梅河口市時被警察抓捕至當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審問:「家是哪裡?來這裡幹什麼?」遲珍未正面回答。期間,警察從遲珍包裡搜出200元錢、一份寫有基督徒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