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六名基督徒被抓 一人被判勞教並掛牌遊街一天

2018年08月06日

2006年3月28日上午9點,李婉淑(化名,女,41歲)與五名基督徒在臨汾市某縣一聚會處聚會,公安局四名便衣警察突然闖入。隨後警察將聚會處的信神書籍和資料全部查抄,連同六名基督徒一同押至該縣公安局。

至公安局內,警察對六名基督徒分別進行審訊,無果。當晚,四名基督徒被釋放,李婉淑與一老年基督徒(女)被警察連夜轉到鄰縣公安局,交由政保科科長帶頭審問。

公安局審訊室內,李婉淑被銬在椅子上,政保科科長陰著臉盤問:「你是哪裡人?為什麼要到這裡來?是誰讓你信全能神的?」李婉淑未透露任何教會信息,審訊無果。

3月29日,政保科科長再次提審李婉淑,並對她進行恐嚇。因得不到想要的教會信息,科長拿起一個空飲料瓶朝李婉淑的頭上猛砸六下,又叫來兩名男警把李婉淑的手銬勒緊,對她一頓拳打腳踢,警察直到打累了才罷手,李婉淑被打得痛苦不堪,頭暈眼花。

幾天後,李婉淑再次被提審時,警察給她戴上沉重的腳鐐,還用胳膊粗的棍子狠打她的臀部。最終審訊無果,警察將她關進一個房間,直至晚上睡覺也沒有給她打開腳鐐。事後李婉淑說,當時她正好生理期到了,因著沒有衛生紙,就那樣痛苦地度過了那幾天。警察殘酷的折磨使她心驚膽戰,只要聽到警察叫她的名字,她就嚇得心跳加速,腿發軟。

4月12日,與李婉淑同時被抓的老年基督徒被釋放。李婉淑和另一名女性基督徒被警察拉到街上遊街一天。警察在她們的脖子上掛著寫有「信邪教」的牌子,還拿著高音喇叭大聲喊叫,讓群眾圍觀。李婉淑因此嚴重受驚嚇,很長一段時間才恢復過來。

2006年4月13日,警察又將二人送往太原市一勞教所,以「信邪教」為罪名判處勞教一年。

2007年3月28日,李婉淑期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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