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籍一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勞教一年 警察威逼其裸體蹦跳受辱
內蒙古自治區一基督徒因傳福音被警察突襲抓捕,勞教期間被迫當眾脫衣、裸身蹦跳,備受羞辱。
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劉艷(女,時年43歲)家住內蒙古自治區霍林郭勒市,為了傳揚神的國度福音,劉艷遠赴廣東省廣州市傳福音。2008年6月5日下午,劉艷正在廣州市某鎮等人時,10餘名警察駕駛四輛警車突然趕至將其包圍。隨後,警察不由分說就給劉艷戴上手銬,強行將她押到當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內,警察逼問劉艷:「你們的教會帶領在哪兒?教會在哪兒?帶我們去找!」劉艷搪塞過去,警察威脅道:「今天你不老實交代就讓你坐牢!」劉艷仍不出賣,當晚11時許,警察將其押至看守所。
看守所裡,劉艷被裸體搜身。幾天後警察又提審劉艷,繼續逼她交代教會信息,無果。
十幾天後,警察以「信邪教,擾亂社會治安」為罪名判劉艷一年勞教。劉艷一看罪名與事實不符拒不簽字,警察便對其威脅道:「你不簽字,後果自負。」之後,警察仍強行將劉艷押到廣東省某婦教所。
在婦教所裡,獄警再次逼劉艷在大廳裡把衣服脫光,並勒令其雙手扣住,平放在頭頂,裸身蹲著蹦10下,旁邊還有其他幾名犯人看著,令劉艷備受羞辱;警察還指派兩名犯人全天監視劉艷,連上廁所都監視,面對種種非人的待遇,劉艷的人格、尊嚴受到了極大的羞辱。在婦教所期間,劉艷早上吃不飽飯,每天都要完成超負荷的體力勞動,完不成任務,就被罰不許睡覺,或去辦公室蹲著。
2009年5月27日,劉艷勞教期滿,終於走出了令她備受屈辱的婦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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