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一基督徒被中共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長期苦役致腳底潰爛
秦玲(化名,女,41歲)家住甘肅省,是全能神教會的基督徒。2011年10月14日上午9時許,秦玲去蘭州市一基督徒家的途中被警察跟蹤。秦女士剛進接待家,國保大隊隊長、派出所所長等六名警察隨即一窩蜂趕到,一行人未出示任何證件便在屋內到處亂翻,屋內一片狼藉,他們將搜出的信神書籍和光盤全部沒收,並將秦女士連推帶搡拽上警車,押到公安局。
在該局,警察就信神事宜審問秦女士「你信神多長時間?在教會裡擔任什麼職務?教會的書在哪兒?教會帶領是誰?住在哪兒?」並威脅其說:「你不說沒有關係,你的資料我們已經掌握了,就憑這些就能判你十年八年的。」說完在其頭上狠搧一巴掌,審訊未果。之後進來兩名女警強行扒光秦女士的衣服進行裸檢,未搜出任何東西。後警察繼續審問秦女士有關信神事宜,無果。警察氣急敗壞,狠搧秦女士幾個耳光,邊打邊吼罵:「比劉胡蘭還劉胡蘭,不說,照樣定你的罪,看這人已經成『神化分子』了,把你押送到看守所去,看你再不說!」10月16日,警察將秦女士押至看守所。
秦女士被關進看守所的那天,獄警將她押到監室後,對犯人說:「這人是重刑犯,全能神教會的重要人物(負責人),你們好好伺候伺候她!」此後牢頭讓秦女士腳穿破鞋,幹監室內最髒最累的活兒,致使秦女士的手腳長時間泡在水裡,經常疼痛,腳面浮腫,腳底潰爛流膿,無法走路。秦女士找獄醫看病,獄醫以「腳氣犯了」隨便開了點藥搪塞,導致秦女士的腳痛病隔段時間就復發(至今手腳還有些麻木)。秦女士幹活稍不如意,就會遭到犯人的拳打腳踢、搧耳光,經常被打得頭昏眼花,頭腦不清醒,加上長期勞累,吃不飽飯,秦女士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羈押一年零九個月後,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秦女士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關進女子監獄服刑。2015年2月16日,秦女士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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