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遭强制繁重勞役患上腱鞘炎
鄭欣(化名),女,1965年出生于山東省,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5年4月,鄭欣因信全能神被中共當局抓捕關押,每日被强制做手工活9小時左右,繁重的體力勞動導致她右手疼痛,落下終身殘疾。
2015年4月27日上午9點左右,鄭欣和3名基督徒正在聚會,派出所10多個警察突然闖進聚會所,從床上翻出3台MP5播放器(卡内含信神資料),又對鄭欣等人搜身,并説他們早已對鄭欣等人實行了監控。接着,國保大隊隊長、副隊長也趕到該聚會所,將鄭欣等4人帶到公安局審訊。
國保大隊隊長審問鄭欣個人信息,她未作回答,隊長威脅道:「不説就拘留半個月!」并强迫鄭欣在一張寫有「擾亂社會治安」字樣的紙上按手印。當晚9點左右,警察把鄭欣和另一個基督徒送到拘留所。
在拘留所,副所長王某審問鄭欣個人信息,鄭欣未作答。王某穿着皮鞋狠踢鄭欣的腰和腿,并駡道:「給她敲斷腿她就説了!」鄭欣被踢出老遠(腰疼了10多天,晚上睡不着覺,腿被踢青很長時間才恢復)。
5月12日,鄭欣被轉送到看守所,警察唆使兩個號長(犯人)各打鄭欣一拳。13日早晨,鄭欣去領飯時,王某惡狠狠地説:「不用給她飯吃!」然後把她送到一個監室,讓她中午、晚上站着值班,每次站兩個小時,一動不讓動。
在看守所的5個半月,鄭欣上午打坐和背監規、《論語》、《弟子規》,中午12點半開始幹活(往塑料袋上安劃扣,每天的工作量是15,000個袋子),幹到晚上9點左右,不管多少活必須得幹完,每次幹完活都累得筋疲力盡。每天幹完活後,鄭欣還要被逼擦地、刷厠所、值班站崗。幾天後,鄭欣手指上的皮快被磨破,一拿滑輪就扎心地疼。5個多月後,鄭欣兩隻手的指頭、骨節都疼,尤其右手拇指疼得受不了,幹活時手不聽使唤,吃飯時右手拿不了筷子,不敢伸不敢彎,伸開了彎不下,彎下伸不開,一伸一彎還「嘎巴」響,晚上疼得睡不着覺。
10月28日,看守所給鄭欣辦理了釋放證,國保大隊指導員一把將釋放證奪回去,將鄭欣押往法制培訓中心(實則洗腦基地)。在洗腦班的9天裏,警察安排3班人輪流給鄭欣洗腦。
2015年11月6日,鄭欣被釋放。
回家後,鄭欣的手仍疼痛難忍,之後經醫生診斷得的是腱鞘炎,治療兩個月疼痛减輕了,但是幹活使不上勁。自釋放至今,警察一直在監視、控制鄭欣,不讓其出遠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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