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一基督徒兩次被中共抓捕受酷刑 至今仍無自由
江蘇省新沂市的全能神教會基督徒唐麗(化名,女,51歲)曾因信神保管教會錢財兩度被警方抓捕、拘留、罰款,並施以酷刑,至今仍在監視中。
2018年2月份,唐麗在路上被村治保主任攔下,強迫她說:「手機號給我!警察找你好聯繫!」唐麗拒絕。
據唐麗講,2009年警察在得知唐麗信神而且還保管著教會錢財後(已轉移),於同年8月31日被警察非法抓捕,為獲取教會錢財,警察用一根50公分長的棍子猛勁兒打她的腳趾頭和踝骨,打了十幾下。審訊無獲,警察向家人索要5000元,唐麗才被釋放。
2017年7月5日,唐麗聚會時再次遭中共抓捕,警察從唐麗口中得不到任何教會信息,惱羞成怒,威喝道:「別敬酒不吃吃罰酒!」警察就對其刑訊逼供,喝令她坐在地上兩腿伸直,背靠在牆邊的長方體石塊上,警察銬住她的雙手往上拉越過頭頂,把她兩條腿硬向兩邊撕扯,並用電棍電擊大腿內側,疼得唐麗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衣服都濕透了,後昏死過去。醒來後,警察繼續逼問未得逞,繼續折磨她一個多小時,期間被劈腿三次,致使雙腿內側呈青紫狀。審訊無果,唐麗被拘留10天。三個月後,唐麗走路時腿還疼,不能幹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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