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兩次被抓遭暴虐摧殘 致右胳膊喪失勞動能力
鄭光明(化名),男,生于1973年,安徽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2、2013年,鄭光明因傳福音被中共警察兩次抓捕。警察對其暴力刑訊,扇耳光、警棍暴打、薅頭髮、烟頭燙、「烤全羊」、打斜背銬吊打等,導致他右肩嚴重受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012年12月7日,鄭光明在傳福音時被5個警察摁倒在地,警察將他强行拽上警車押至派出所。一警察朝其太陽穴處猛錘三四下,又狠勁抓其褲襠,鄭光明疼得幾乎昏過去。隨後,警察將鄭光明帶到派出所的走廊裏對其拳打脚踢,一脚踢在鄭光明腿彎處,將其踢跪在地,用皮鞋踩他的頭,鄭光明被打得頭嗡嗡直響,嘴不住地流血,足足打了將近40分鐘。之後,警察把鄭光明一脚踢進辦公桌後面的夾縫中,鄭光明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下午,鄭光明被帶到刑警大隊二中隊。為逼鄭光明説出教會信息,刑警隊長等人强行扒掉他的衣服,給其戴上脚鐐和手銬,用文件夾使勁抽他的臉,用警棍暴打其腹部和雙腿,以致其雙腿完全失去知覺,癱倒在地。刑警隊長喝令鄭光明跪在地上,不停地打他的臉、太陽穴,直至眼、嘴、鼻都流血,致使其暈死過去。接着,警察又使勁揪住他的頭髮,將其拽起來轉了兩三圈,後又抓住其頭髮猛地向後拽了四五下,鄭光明的頭髮被拽掉很多。之後,他們把鄭光明掂起來摁跪在六棱鐵棒上(鄭光明當時只穿一條秋褲),左右各站一警察摁着鄭光明的肩膀不讓動,刑警隊長和另一個警察站在兩端踩住鐵棍來回滚動,鄭光明的腿頓時像被刀刮一樣,疼得他大叫,他的腿變成烏紫色。刑警隊長還把兩個大拇指伸到鄭光明的嘴裏撕扯他的嘴,致使其牙根被摳破不停地往外流血,警察又用烟頭燙他的脚趾頭直至變成白色……
見鄭光明還是不交代,警察用一根棍從鄭光明的胳膊和腿彎處穿過,把他倒挂起來,將棍子的一端擔在桌子上,另一端擔在椅子上(此酷刑為「穿心杠」)。頓時,鄭光明的血都涌到了頭上,頭憋得難受,心臟怦怦直跳。刑警隊長還抓住鄭光明的兩隻脚來回摇擺,往其鼻孔裏吹烟,嗆得鄭光明頭暈出不來氣,頭、耳朵像要爆炸了一樣,痛苦得快要死了。之後,警察又給鄭光明打上斜背銬,將他挂在窗户的鐵鈎上半個小時,使其脚剛挨地,然後一警察拉他的脚鐐,使其全身傾斜,只有脚後跟挨地,他的肩關節、胳膊骨頭像是錯位了似的鑽心地疼。期間,警察對鄭光明多次拳打脚踢。
次日晚上,警察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將鄭光明押到看守所,將其關押了40天後釋放。
2013年8月30日,鄭光明在傳福音時再次被中共警察抓捕,并遭到「穿心杠」等酷刑折磨,後被罰款2000元人民幣,拘留10天後獲釋。
中共兩次的迫害,導致鄭光明的右胳膊不能下垂,一垂下就痛,吃飯連筷子都拿不了,尤其是天冷時胳膊還酸痛。不僅如此,中共政府還將鄭光明夫妻倆的户口注銷,使他們出門辦事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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