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吊銬蕩鞦韆折磨 右胳膊三級殘廢
孟曉雨(化名),女,生于1970年,河南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3年2月,孟曉雨因信神被中共警察抓捕并非法關押4個月。審訊時,警察將其單手吊銬在窗户上,脚踢她的腿使之蕩鞦韆,導致孟曉雨的右胳膊三級殘廢。
2013年2月27日下午,孟曉雨在參加聚會時被20多個警察圍捕,帶到派出所。次日晚上8點,孟曉雨又被帶到一賓館秘密審訊。
第三天審訊時,為逼問孟曉雨的個人信息及在教會的職務,一警察打孟曉雨兩個耳光,另一警察將她踢倒在地,用皮鞋踩在她的手上不停地碾壓,并用玻璃杯使勁敲打她的脚骨。孟曉雨疼得大聲慘叫,警察喝令她站起,又猛地將她踢倒,折磨約一個小時。之後,一警察邊審問邊扇孟曉雨耳光,直到扇累後又换上電視遥控器、塑料拖鞋、礦泉水瓶(裏面有水)、皮帶等對孟曉雨繼續暴打。孟曉雨的臉被打腫,青一塊紫一塊,眼睛腫得成了一條縫,最後昏倒在地。警察又喝令孟曉雨兩隻脚一前一後,脚尖着地,兩手叉腰,呈半蹲狀態,孟曉雨支撑不住倒在地上,只要她一倒地,警察就使勁拽她的頭髮,反覆多次,她的頭髮被一縷一縷地拽掉。
見孟曉雨還是不交代,警察就將她的右手吊銬在窗户上,脚尖剛好着地,撕心裂肺的疼痛使孟曉雨不禁喊叫出來,警察怕人聽見,就把毛巾沾上髒水塞到她的嘴裏。大約10分鐘後,警察又將孟曉雨的左胳膊吊起,脚尖勉强着地,警察還使勁踢她的脚尖,使其蕩鞦韆,一直吊了兩小時。期間,孟曉雨聽到兩個警察對話説:「這次是上面下的文件,要不惜一切手段撬開他們的口!」
第四天,孟曉雨全身浮腫無法走路,右胳膊失去知覺。去醫院治療時,醫生説她的病很嚴重,需要馬上住院,但警察只讓醫生給她消腫止疼,并開了一些激素藥草草了事。
一個月後,孟曉雨被中共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關進看守所。
4月30日,由于孟曉雨生活不能自理,警察只好把孟曉雨從看守所提出來,關押在之前的賓館裏兩個月。期間,孟曉雨的右胳膊嚴重變形,疼痛難忍。
2013年7月7日,孟曉雨被釋放。
經醫院檢查鑒定,孟曉雨的右胳膊為三級殘廢,嚴重喪失勞動能力,就連襪子都洗不了,稍微一動就疼痛;她的左胳膊也受影響,吃飯時左手拿勺子,右手拿筷子,雙手輔助才能把飯吃到嘴裏。
孟曉雨回家後被派出所警察監控半年,每周都要給派出所打電話,如果去外地得給他們報告。之後,社區警務室人員多次上門騷擾,孟曉雨被迫離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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