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被抓判刑4年多 遭暴力毒打致内臟受傷

2020年08月24日

李欣(化名),女,生于1965年,河南人,是全能神教會基督徒。2012年12月,李欣在聚會時被中共警察抓捕,警察對其刑訊逼供,4個警察同時拉扯其雙手雙脚,另一個警察跺其心口,致使她胸部内臟被打壞。

以下是李欣被中共警察迫害致殘的詳細過程:

2012年12月12日,李欣和5名基督徒在聚會時被國保大隊警察抓捕押送到拘留所,關在鐵籠子裏。

12月14日上午,警察將李欣帶到另一地方審訊,將其銬在老虎凳上。警察反覆審問李欣教會信息,見她拒不回答,就把她的羽絨服、鞋脱掉,又端來雪水不停地往她脖子裏、脚上倒,還給其打背銬。期間,警察不讓李欣睡覺。

12月17日,警察把李欣帶到一賓館,國保大隊的幾個警察猛扇其耳光,又用拖鞋硬底打她的臉,打了30多下,還用脚踩她的脚脖,踢她的腿,李欣被打得鼻青臉腫,脚面被踩腫起了個疙瘩。為逼李欣交代教會信息,兩個警察拉扯李欣的腿,把李欣的腿拉成直綫,另兩個警察拉她的胳膊,還有一個警察跺她的心口,一拉一合,李欣感覺五臟六腑要蹦出去了,腿和胳膊像斷了。之後,5個警察又對她一陣拳打脚踢,并成綹地拽她的頭髮,打她的臉。

接連幾天的酷刑折磨使李欣不堪忍受,她把頭往墻上撞,因當時身體非常虚弱,撞一下就暈過去了。警察用水把她潑醒後,又叫來醫生給她檢查,血壓高達243mmHg,低壓190mmHg,隨時有生命危險。3天後,警察將她帶到醫院體檢,檢查結果顯示李欣胸部内臟都被打壞了,導致呼吸困難。此後,警察天天讓她戴着脚鐐,把她銬在鐵管子上。

2013年1月8日,李欣被押送到看守所,獄警一看體檢結果,拒絶接收,直到15日看守所才接收。

2013年8月初,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李欣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送往女子監獄服刑。

2017年3月底,李欣刑滿釋放。

中共的酷刑折磨使李欣留下多處後遺症:她脚面上的疙瘩經過幾個月治療還没有痊愈,大脚趾整天麻木,走路一瘸一拐的,腿上都是青的,坐一會兒站起來時大腿根就痛,因兩隻脚都受傷了,稍微幹點家務活脚就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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