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一基督徒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
2015年4月的一天中午,派出所的四名警察闖入全能神教會基督徒顧玲(女,56歲,江蘇省人)家,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在樓上樓下翻箱倒櫃地四處搜查,搜到兩桶信神書籍、光盤及一封信件。接著警察連人帶物一併帶到某敬老院(私設的祕密刑訊地點)。
到該院後,警察將顧玲身上的金耳環、一條鉑金項鏈和手機全部沒收。此後的七天七夜裡,警察罰顧玲一直站著,不准她睡覺,也不給她吃飯,並由專人輪番對其看守。第八天,顧玲被戴上手銬押送到看守所。之後,看守所的人打電話讓顧玲的家人送被子和衣服去。
2016年10月,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顧玲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後押到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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